中标法,也称较低中标价法,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以标价较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中标法在我国招投标中应用非常广泛,也是厦门工程招投标的主要评标方法之一。
厦门工程招投标采用中标法的规则
厦门市招标采购中心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中标法的招标采购项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 采用较低价作为确定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 评标时,已经排除了投标价无效的投标人和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者被暂停或者终止业务的单位
- 投标文件已经进行了基本评审,并且合格的投标人已经具备中标资格
中标法的优缺点
中标法作为招投标评标的方法之一,有其优点和缺点。
优点
- 公平公正:以较低价为标准,能够保证整个评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 可比性高:易于收到投标人投标的文件进行比较,减少了评标过程中信息的不确定性。
- 便于管理:评标规则简单明确,采购人易于掌握评标流程和标准。
缺点
- 品质决策受限:中标法的评标标准只有费用,无法对产品的质量、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等进行评估。
- 对投标人地位造成影响:中标法的评标标准集中在费用,容易使得低价成为投标人中标的仅有标准。对于实力和质量较高但费用相对较高的投标人可能没有机会中标。
如何在中标法评标中取得成功?
中标法以较低价为标准,不代表费用仅有,标书编制人员需要全面分析项目需求,针对项目特点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报价策略研究,针对具体项目的每项技术特点和业务流程优劣,采取差异化的应对策略。同时,加强产品品质管理、提高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能力。
在中标法评标中取得成功需要审慎权衡各种因素,在满足较低价的基础上,通过提高项目综合质量,提高竞争力,更好地呈现公司实力,赢得中标。
中标法是厦门工程招投标中主要的评标方法之一,既有优点,也有缺点。在中标法评标中取得成功需要针对具体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和报价策略研究,并通过提高项目综合质量等因素提高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