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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消防一级资质监督管理及处罚措施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1-21 11:31:05

福州市对消防一级资质(通常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的监督管理主要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据相关法规执行,重点包括资质维护、记分管理和处罚裁量等措施。以下是具体内容:

监督管理措施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监督管理采用周期记分制度,由县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实施日常监督。 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自发证日起次年自动清零。记分管理涵盖资质使用、技术服务合规性等方面,例如:

  • 涂改或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每项次记6分;未公示资质证书或注册信息的,每项次记3分。
  • 机构需在项目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书面结论文件,确保透明性。 监督中还通过系统监测执法数据,预防处罚畸轻畸重问题。
  • 处罚措施

    对违反监管规定的处罚包括罚款、暂停执业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等执行。处罚分三类:

    1.不予处罚情形:首次轻微违法(如消防设施轻微故障当场改正)或主观无过错的,责令改正并教育替代罚款。 例如,消防设施局部损坏不影响功能的,可免罚。

    2.从轻减轻处罚:主动配合整改的单位,视情降低罚款额度。计算公式为:罚款金额 = 最低罚额 + (单位面积影响系数 × 差值),确保量罚合理。

    3.严重处罚:出具虚假文件或记分满12分的,暂停执业3-6个月并公示;情节严重者吊销资质。 例如,2025年马尾区一酒店因消防设施失效被罚1.35万元。

    实际执行案例

  • 福州福欣国惠餐饮公司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2025年被罚2.45万元;
  • 过失引起火灾但无人员伤亡的,首次违法可免罚,改为警告教育。
  • 处罚决定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诉。

    综合而言,福州通过“三张清单”机制优化执法(如学法免罚款),平衡监管力度与温度。 机构需定期自查资质合规性,避免记分累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