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人员类别与数量要求
1.注册建造师
总承包二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机电工程专业不少于1人,合计不少于5人。需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近10年内,工程质量合格)。2.技术负责人
工作经验:8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历。职称/资格:需具备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业绩要求:需提供主持二级以上工程的业绩证明(如水利水电资质需满足1~2类至少1项、3~5类至少1项业绩)。3.职称人员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4.技术工人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三级升二级时需满足原三级标准要求)。5.现场管理人员
需持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数量需符合资质类别标准。二、社保与人员关系证明
社保缴纳:企业需为所有申报人员连续缴纳至少3个月社保,并提供缴费证明及社保清单。人员归属: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等需注册在本企业,禁止证书挂靠。三、业绩备案与审查要点
1.业绩等级要求(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企业业绩需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登记的A级工程项目。个人业绩需为平台登记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2.业绩真实性:需提供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图纸等原始材料,且能在四库一平台查询验证。
四、特殊注意事项
1.资质升级年限:企业申请升级无年限限制,但需逐级申报(如三级→二级→一级)。
2.技术负责人放宽条件:
若参与过省级及以上标准编制或获科技进步奖,可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最高至70周岁)。3.材料真实性:提供虚假社保或业绩材料将直接导致审批失败,且影响后续申报资格。
五、政策依据
主要文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福建省细则:闽建许〔2022〕3号、闽建许〔2024〕7号文件。如需具体资质类别(如水利、市政)的差异化要求,可提供进一步信息定向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