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景观设计资质主要对应“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该资质分甲、乙两级,人员配备要求如下(基于最新标准整合):
一、甲级资质人员配备
1.核心技术人员
风景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8名(含规划、景观设计、环艺等专业),其中4人需具备高级职称。注册二级建筑师:2名。注册二级结构工程师:2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各1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1名。概预算专业人员:1名(中级职称)。总计需16名专业技术人员。
2.技术负责人要求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大学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验,主持过3项以上中型项目(含2项大型项目),且为高级职称。二、乙级资质人员配备
1.核心技术人员
风景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6名,其中2人需为风景园林专业(无高级职称强制要求)。注册二级建筑师:1名(或2名,部分标准存异)。注册二级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各1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1名。概预算专业人员:1名(中级职称)。总计需12名专业技术人员。
2.技术负责人要求
需大学学历、8年以上设计经验,主持过2项以上中型项目,且为中级以上职称。三、其他通用要求
企业基础条件甲级:注册资本≥300万元,完成3项大型或5项中型项目。乙级:注册资本≥100万元。技术装备与管理需固定办公场所、必要技术设备,健全的质量/档案管理体系。业务范围甲级:承担项目类型和规模不受限。乙级:仅可承接中型以下项目及投资额<2000万元的大型项目。四、注意事项
1. 人员专业认定中,“园林专业”包含风景园林、规划、景观设计、环艺等方向。
2. 非注册人员需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项目(甲级2项、乙级2项),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3. 申报需通过福建省住建厅审批,材料包括人员社保、业绩证明等(详询[福建住建厅资质标准](https://zjt.fujian.gov.cn/wsbs/zzbz/kcsjl/)。
以上标准综合福建省官方文件及行业通用要求,企业申请时建议以最新地方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