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真实性核查
1.核心材料要求
人员材料: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职称证书、社保缴纳证明(首次申请需受理日前3个月中的一个月,非首次需连续3个月)。工程业绩:企业或个人业绩需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并经省级住建部门确认等级(A/B级)。2024年1月1日起,未录入平台的业绩无效。2.重点核查内容
核查是否存在伪造公章、身份证、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业绩等行为,一经发现撤销资质并移送公安机关。社保承诺不实的给予3个月整改期,逾期未达标撤回资质。二、审核流程
1.申报流程
通过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生成电子数据包(zbb格式),提交至省住建厅转报住建部。涉及试点资质升级/增项的,需省住建厅出具核查意见。2.动态核查机制
抽查范围:随机抽取企业或针对投诉企业核查,重点关注技术负责人业绩、人员社保及注册信息。整改要求:材料不齐全企业限7日内补充,逾期视为拒绝检查;不达标企业给3个月整改期,期间不得承接新工程或申请资质升级。结果处置: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由审批部门撤回资质;2022年首批核查中,17家企业因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达标被撤回资质。三、违规处罚
造假行为:伪造材料企业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实施信用惩戒。中介打击:对伪造业绩、证件的“黑中介”,企业可向住建部门举报。四、注意事项
材料时效性:社保、业绩等材料需在申报时满足时效要求。平台录入:业绩未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视为无效。配合义务:企业需主动配合动态核查,技术负责人若来自近6个月内被核查企业,将触发二次核查。>提示:申报前务必通过[福建省住建厅官网](https://zjt.fujian.gov.cn)确认最新要求,或咨询福州市住建局窗口(电话:8362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