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人员配置
1.技术负责人:需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职称、工作经历及业绩。其中:
业绩认定: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的工程业绩需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B级及以上)。材料补充:若平台信息缺失或不满足要求,需提供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图纸、合同、工程款凭证等佐证材料。2.注册建造师:
数量及专业需符合资质标准(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注册建造师证书的真实性及注册状态需有效。3.其他专业人员:
勘察设计企业重点核查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及总工程师资格;监理企业核查注册人员数量和技术负责人资质;技术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二、企业资产及装备
1.净资产:需提供验资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企业可用注册资金证明,运营中企业需审计报告。
2.技术装备:自有或租赁设备的购置发票、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三、工程业绩真实性
1.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需完整且与平台信息一致。
2.信息完整度: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需在平台上完整公开。
四、动态核查重点对象
以下企业被列为重点核查目标:
近两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资、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企业;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的企业;频繁变更注册单位的执业人员所在企业。五、审查流程与方式
1.企业自查阶段:企业需主动整改人员配置缺失问题。
2.官方核查阶段: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比例≥10%);通过政务系统锁定符合标准的人员信息,标注“资质异常”企业。六、违规后果
动态核查不达标的企业将在福建省住建政务服务系统标记“资质异常”,影响后续经营及资质延续。
福州地区的资质审查以人员配置(尤其技术负责人业绩)、资产真实性、工程业绩为核心,辅以动态信息化核查手段,企业需确保平台信息与申报材料一致,并重视持续合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