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设计(民用与工业建筑)
1.民用建筑
住宅/宿舍:≤20层的一般标准居住建筑(如住宅小区、公寓)。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高度≤50米的中型项目(如中小学校、医院、商场)。仿古建筑/保护性建筑:符合中型公共建筑标准的项目。2.工业建筑
单层厂房/仓库:跨度≤30米、吊车吨位≤30吨。多层厂房/仓库:跨度≤12米、≤6层。二、专项工程设计
1.建筑装饰装修
室内外装饰设计(含商业空间、餐厅改造等)。2.轻型钢结构
跨度≤30米的轻型钢结构工程。3.消防设施
与资质范围对应的消防工程设计(需具备建筑工程或其他行业设计资质)。4.建筑幕墙
各类建筑外立面幕墙设计。三、市政公用工程
1.道路/桥梁/隧道
中小型城市道路、跨度≤30米的桥梁、隧道工程。2.给排水管网
给水管径≤1600毫米、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8万立方米/日。四、限制性项目
1.人防工程
仅限附建式人防工程(结合民用建筑的地下室),不可承接单建式人防工程(独立地下建筑)。2.环境工程
废水/废气治理项目仅限环保工艺设计,不含土建及配套工程;禁止承接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3.大型项目
超过20层的住宅、单体>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跨度>30米的工业厂房等需甲级资质。五、资质申报与管理
申请部门:企业注册地在厦门需向厦门市住建局申请;其他地市向福建省住建厅申请。人员要求:专业技术人员≥20人(含注册规划师≥3人),固定办公场所≥200平方米。关键提示
资质证书标注“建筑(含人防工程)”可承接单建式人防工程;仅“建筑工程”资质限附建式。装饰装修、消防等专项需单独申请资质,不自动包含在建筑工程资质内。以上范围综合自福建省建设厅及住建部最新文件,实际承接项目前需核验资质证书注明的具体业务类型及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