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执业人员要求
1.注册与登记:注册执业人员(如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必须通过“闽政通”登记入职信息,且其证书必须注册在申请资质的企业。同时需满足全国或福建省监管平台的注册信息可查询要求。
2.性:同一人不得在两家及以上企业同时注册或受聘,否则不作为有效人员考核。
3.动态核查:资质延续后2年内,主管部门将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注册人员实施全覆盖动态核查。
二、技术负责人要求
1.资质等级差异:
乙级资质:主要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1项或中型项目3项,并拥有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甲级资质:技术负责人需满足更高业绩要求(如两项大型项目业绩)。2.全过程咨询项目:自2025年5月1日起,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三、职称人员及非注册人员要求
1.职称人员:
需通过“闽政通”登记入职信息,证书信息需与政务服务系统一致。主导专业人员:非注册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时,乙级资质需主持过中型以上项目2项或大型项目1项;甲级资质需满足“一大两中”业绩(1项大型+2项中型)。2.社保与年龄:
企业需为人员缴纳社保,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1年以上劳动协议。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四、特定资质补充要求
城乡规划乙级资质:需配备20名专业技术人员,含注册规划师不少于3人,高级职称人员需满足专业细分要求(如交通、建筑、生态等领域)。工程勘察资质: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业绩纳入考核,非注册人员需按专业设置考核职称及业绩。五、人员复用规则
跨资质申请:同一人拥有多个注册证书或职称的,在申请不同类别资质时可分别考核。职称与注册资格重叠:同一人同时拥有注册证书和职称的,可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技术职称人员使用。以上要求综合自福建省住建厅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现行规定,执行中需结合动态核查机制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