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代理比选是指采购人依照相关规定,在同一招标或询价项目的供应商中,通过综合评价方式确定中标人的过程。同一招标或询价项目的供应商是指在同一公告期内,向同一个采购人投标或报价的供应商。
政府采购代理比选的流程
一、成立评审委员会
成立评审委员会是政府采购代理比选的前提条件。评审委员会是由采购人从选定的专家库中组成,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评价的机构。
二、确认比选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比选有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比选和协议供货比选三种方式。
三、发布比选公告
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发布比选公告,也可以通过询价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比选公告应该明确具体要求、评分标准、综合评定方法等。
四、选定中标人
评审委员会通过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技术与商务方案评估以及商业合同谈判等环节,最终选定中标人。
政府采购代理比选的要点
一、合法性
政府采购代理比选必须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能超过授权和权限,必须保证过程和结果公开、公正、公平。
二、透明度
政府采购代理比选的所有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公开,减少行政干预、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公正性
政府采购代理比选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公正、权威专业,确保评选结果真实可信。
四、风险管理
政府采购代理比选应该建立风险预警、管控和追溯机制,防范各种恶意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
政府采购代理比选是政府采购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资格审查、技术方案评审、商务合同谈判等多个环节。政府采购代理比选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保证公正、公开、公平,并建立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各种恶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