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绩数据平台及等级要求
1.省内业绩需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省公开平台)申报,省外业绩需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申报。
2.关键数据等级要求:
工程基本信息:数据等级需达B级及以上;竣工验收信息:需包含"竣工验收信息"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数据等级B级及以上,且"相关企业、人员"栏目信息完整;施工图审信息:设计业绩(免施工图审项目除外)需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业绩技术指标:数据等级B级及以上,且技术指标内容需与竣工验收栏目的实际建设规模一致。合同登记信息:需有记录,但不考核数据等级。二、业绩技术指标一致性要求
业绩技术指标栏目中的"工程项目规模等级及详细技术指标"必须与竣工验收栏目的实际建设规模、技术指标等内容基本一致。若存在差异,则两处技术指标均需满足所申报资质的标准要求。
三、免考核的特殊情形
1.免施工图审项目:依法免予施工图审查的勘察设计业绩,不考核施工图审栏目;
2.历史业绩豁免:2024年9月10日前已在省公开平台竣工验收栏目录入的省内房建市政类施工业绩,可豁免业绩技术指标栏目要求。
四、业绩真实性核查机制
1.批后核查:对补录业绩或技术指标存疑的业绩,资质审批部门将委托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省外业绩则商请当地省级住建部门核查;
2.造假处罚:发现业绩造假的,撤销资质并处罚,企业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
五、其他维护要求
1.注册人员替代政策:设计资质延续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可用对应专业高级职称人员替代(需满足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学历、职称、业绩等条件);
2.个人业绩限制:注册建造师以个人业绩为企业取得资质的,1年内不得再为其他企业申报资质。
注:以上要求均基于福建省住建厅最新文件(截至2025年10月),实际执行需结合具体资质类别标准(如《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