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
1.资质分类与适用范围
资质分为四个序列七个等级,企业需按序列等级承接养护工程,不得超范围作业。适用范围:仅针对公路预防性/修复性养护工程,不含日常养护。2.分级监管职责
省级: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资质许可与监管;省公路中心承担事务性工作。市县级:设区市/县级交通部门负责辖区内监管。3.申请与延续流程
申报方式:通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上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电子材料。资质延续:需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申请,延续后有效期5年。二、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
1.过渡期安排
2025年6月29日前到期的检测机构资质,统一延至2025年6月30日。所有机构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重新核定,逾期原证书作废。2.核定流程
登录“福建省住建厅政务服务系统”提交材料,省级审查通过后由市级组织实地核查。三、桥梁隧道养护与通行管理
1.养护责任划分
管养主体:县道桥梁由县级交通部门负责,乡村道由乡镇/村委会负责。监管主体:市交通局监管县道桥梁,县级监管乡村道桥梁。2.检查要求
经常检查:管养单位日常实施。定期检查:县级交通部门组织,特殊检查需委托专业机构。3.通行限制
厦门海底隧道、海沧大桥等禁止运载危险品车辆通行。禁止履带车、铁轮车等可能损伤桥隧结构的车辆行驶。四、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新规
1.移交接管要求
新建/改建桥隧需在验收后1年内移交接管,市政部门参与全过程监管。2.经费与人员保障
市县需落实养护经费,按标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政策要点总结
| 领域 | 核心规定 |
|--|--|
|养护资质| 分序列等级管理,省级许可+市县监管,网申办理 |
|检测机构资质| 2025年6月底前完成重新核定,逾期作废 |
|桥隧养护| 实行分级管养,定期检查强制委托专业机构 |
|通行安全| 重点桥隧禁止危险品车辆及重型特种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