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测绘行业保密管理主要依据《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构建框架,其核心规定及要求如下:
一、保密管理对象及分级
1.涉密测绘成果范围
执行自然资源部与国家联合发布的《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自然资发〔2020〕95号),明确测绘成果密级划分标准(如核心地形要素、军事设施等),所有成果保密期限均为“长期”。
2.新增智能设备监管
将智能网联汽车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纳入监管,明确须由具备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禁止未授权主体采集地理信息。
二、全流程管理机制
1.审批提供
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部门分级审批,通过“福建省地理信息成果综合服务系统”在线办理。首次申领单位纳入次年重点检查范围,对存在违规记录的单位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审核保管条件,境外及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需额外审查。2.使用监管
涉密成果处理设备禁用无线功能及外网,存储介质专机专用。采用数字水印、联网报警等技术防控,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安全检查。3.到期销毁
使用单位须提交《涉密基础测绘成果销毁清册》备案,属地部门监督销毁过程;逾期未销毁的依法查处。
三、主体责任强化
1.单位管理要求
建立涉密人员保密承诺书制度,定期开展测绘保密法规培训,落实设备物理隔离措施。
2.违规追责
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监管失职的依法追责;非法向境外提供测绘数据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支撑保障措施
1.目录公开机制
每年发布全省基础测绘成果目录,通过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公开可共享的非密内容。
2.资源共享约束
地理信息系统按涉密程度分级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处理地理信息需遵守保密及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典型案例警示:
以色列企业曾以智能驾驶为名在华非法测绘,凸显保密监管必要性。